关于做好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机械工程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选拔赛的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3-25   浏览次数:1054

各位老师同学:

 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拉开帷幕,“大赛”将在江西南昌举办,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,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,展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,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,特选拔优秀团队参加“大赛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大赛目的与任务

 以赛促学,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。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,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,锤炼意志品质,开拓国际视野,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,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,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。

 以赛促教,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。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,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,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。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,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、教学质量观、质量文化观。

 以赛促创,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。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,促进“互联网+”新业态形成,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,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。

 二、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

 (一)高教主赛道

 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、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,分为创意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、师生共创组。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。

 1.创意组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,在2021531日(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)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 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可为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

 (2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(科技成果的完成人、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)。

 2.初创组。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1831日后注册)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 (1)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可为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,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 (2)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

 (3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)可以参加初创组,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 3.成长组。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(201831日前注册);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(201831日后注册),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(含2轮次),并符合以下条件:

 (1)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,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可为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,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

 (2)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

 (3)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)可以参加成长组,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,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%(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%)。

 4.师生共创组。基于国家级重大、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,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(如已注册成立公司,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)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。并符合以下条件:

 (1)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,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(201631日后注册),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。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。股权结构中,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%,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%

 (2)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(可为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,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(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、研究生,不含在职生)。

 (3)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(202161日前正式入职)。

 (二)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

 1.公益组

 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,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、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。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,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(或社会组织)的项目均可参赛。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,若符合“青年红色筑梦之旅”赛道要求,可以参加该组。

 2.商业组

 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、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,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。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。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,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%,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/3。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,学生须为法人代表。

 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、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,更详细规定可参考上一届比赛通知《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,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。

 三、相关安排

 有意向参加比赛的团队或个人可认真筹备,原则上每个团支部至少参加1项主赛道创意组项目。请学院教师积极动员学生组队参赛并做好指导工作,鼓励跨专业、跨年级、跨学院申报,学院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推荐。“大赛”具体要求及计划书提交时间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,请大家关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(https://cy.ncss.org.cn)相关信息。

 特此通知

附件: 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“互联网 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.pdf.pdf




共青团机械工程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委员会

2021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