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,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,根据学校文件精神,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题来源与要求
1.教师紧密对接产业变革和创新发展,结合科研与教学项目提出的项目;
2.依托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提出的项目;
3.学生团队自主提出的,包括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项目;发明、创作、设计等制作项目;创业孵化项目;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。
课题应切合实际,难度适中,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,具备基本的实施条件;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;突出原创性和创新性,重视发挥团队的整体协作优势;力争能够取得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成果,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。
二、申报团队要求
1.项目申报人为我院在籍本科生,须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。原则上每个项目1位负责人,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(包括项目负责人),每位学生本年度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项目。鼓励跨年级、跨专业、跨学科、跨学院开展合作研究。
2.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本科学生为主,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每个班级申报数量不少于2个,且必须于项目申请人毕业前完成课题研究。
3.项目团队应合理安排时间,申报成功后不得以个人理由中止项目,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。
4.为体现公平、公正原则,每个项目导师不超过2位,第一导师要求为我院在职教师、且同一年度指导项目不超过1项。国家级项目第一导师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,其他项目至少有一位导师为中级及以上职称。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有1名企(行)业专家作为第二导师。
5. 往年指导大创项目延期超过1年仍未结题的老师,原则上不得参与此次项目指导工作。
6.往年已经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者相近选题继续申报。
7.学校不再单独划拨项目建设专项经费,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落实。
三、项目类型与数量
(一)项目类型
1.创新训练项目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2.创业训练项目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,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、可行性研究、企业模拟运行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3.创业实践项目
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注:申报时须完成工商登记。
(二)项目数量
(1)国家级:拟立项15项,国家级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(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)和一般项目,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。项目周期2年(2024年6月-2026年6月)。
(2)省级:拟立项47项。项目周期1年(2024年6月-2025年6月)。
(3)对于依托高水平的学科竞赛项目(A类)进行优先推荐。
四、项目申报流程
(一)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申报
学生根据申报类型,认真撰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3份(见附件2),填写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(见附件3)。
所有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23日之前以附件的形式发到指定邮箱qxm0909@163.com(电子版,附件2、附件3打包后用自己的专业班级加姓名命名),纸质版申报书(3份)于2024年5月24日17:30交到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3-1-208办公室。
(二)学院评审推荐
1.评审时间:5月25日至5月27日。
2.评审: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,根据申报情况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(评审依据见附件4)。
3.公示:评审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
4.系统填报(附件1)并推荐上报:5月31日前报送学校。
五、项目管理
1.学生是项目的主体,指导教师应强化对学生团队的指导,原则上每周应指导1次,并做好指导记录。学生应主动对接指导教师,接受教师的指导。鼓励教师持续指导和培育项目,将大创项目作为实习实践、学科竞赛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的选题来源,做好做深。
2.学院将不定期组织专家抽查项目运行情况,开展项目中期检查,中期检查不合格和延期1年不能通过结题的项目,项目自动终止。
3.项目经费务必专款专用,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合理使用项目经费,在指导教师的监督下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,合理支出项目经费。
4.对获得批准的项目,学院对学生创新创业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条件要给予充分支持,学院实验室(实验场所)免费向学生开放,学生自主完成项目研究。
5.结题要求:
(1)为响应国家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号召,大创项目结题时应总结研究成果,构想挖掘相关应用前景和市场潜力,撰写商业计划书,提出创新成果产业化思路或设想等,并参加当年度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。
(2)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需至少满足以下一项要求方可申请结题:
①项目团队成员(第一作者)依据项目研究成果撰写的论文被期刊录用、发明专利已受理(需进入实审阶段)、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者软件著作权已授权,与项目无关成果不计入。成果中需标明“获得国家级/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”,标明项目号。不标明资助号的成果不予认定。
②项目团队成员(第一作者)以项目研究成果参加省级以上竞赛并获奖。
③制作的实物作品或编写的软件系统可实现特定功能,并获得评审专家认可。
④其他形式成果由学院专家组评定。
(3)项目鼓励探索,无法达到目标的项目,要提交一份内容充实、工作量饱满、过程详实的高质量结题报告,并由指导老师签字说明后方可提交结题申请。
6.项目立项后,在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、评奖评优、团学骨干及积极分子培养选聘等方面给予加分或优先选聘。获批省级、国家级项目在现有评分标准上分别给予负责人增加3分、6分;组员增加1分、2分。项目顺利结题验收,项目负责人和组员分别再增加2分、4分。
联系人:漆小敏 联系电话:13955305797QQ:5301120
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
2024年5月16日
附件4:安徽工程大学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评审参考依据.doc